自用住宅以辦妥戶籍登記為首要條件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稅法所稱的自用住宅用地,除為自己使用的住宅土地外,尚必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並符合其他自用住宅規定,地價稅才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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