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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令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五條、第六十七條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總統 令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7801號 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八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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