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 總統令修正「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總統 令 中華民國100年1月1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0141號 茲修正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財政部部長 李述德 所得稅法修正第四條、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

www.lawtw.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