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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令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八條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總統 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 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7891號 茲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優生保健法修正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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