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徵營業稅及所得稅,並依財政部94年5月5日台財稅字第09404532280號函,給予網路拍賣 業者自上述規範發布之日起六個月的輔導免罰期。 網路交易課稅消息一傳出,立刻引起許多網路商家的反對聲浪與疑問,「為何政府可以任意創設或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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