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留決標紀錄,是否為在底價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保留決標,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再行決標。如預算已核准則請問是否再簽奉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准後即可與得標廠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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