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臺參字第1010093610C號 修正「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並將名稱修正 為「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附修正「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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