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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7日 臺軍(二)字第1000022929C號 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部長 吳清基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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