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廠商資格 (一)資格類型 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二項規定,投標廠商資格可分為「一般採購之基本資格」及「特殊或巨額採購之特定資格」等兩種類型。 謂「特殊或巨額採購」者,係指採購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以下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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