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 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減除限額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而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不適用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www.lawtw.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