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人民因擬赴境外結婚,須提出中文文件證明自己為單身時,可至公證處辦理單身宣誓書或單身切結書之認證。 請求認證手續如下︰ 一、應由何人到場︰ 宣誓或切結是性質上不能代理的行為,因此宣誓人(切結人)必須要親自到場請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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