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外勞勞資爭議應循合法申訴管道,以保障自身權益。 關於95年11月2日部分外勞關懷團體至勞委會陳訴外勞自由轉換雇主之訴求,勞委會表示已修訂相關法令並採行積極措施,外勞可表達轉換雇主意願,並與雇主合意解約後,即可轉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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