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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修正「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外交部 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部授領一字第0986605613號 修正「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條文。 附「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條文 部長 楊進添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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