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 原民會修正「原住民保留地輔導共同合作及委託經營實施要點」部分條文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6年4月19日 原民地字第0960018688號 修正「原住民保留地輔導共同合作及委託經營實施要點」部分條文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原住民保留地輔導共同合作及委託經營實施要點」。

www.lawtw.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