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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修正「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勞動部 令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 勞職授字第10302007861號 修正「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名稱並修正 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附修正「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部長 潘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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