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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之股利收入,應計算調整不得扣抵比例再申報繳納營業稅嗎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營業人兼營投資業務收到股利收入時應依規定申報調整營業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尚未採用直接扣抵法之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平時若使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報繳營業稅,應視為採用比例扣抵法,於申報11-12月營業稅時,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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