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995號 主旨: 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依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85次委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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