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 內政部修正「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六條附件一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0年9月23日 台內社字第1000182201號 修正「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六條附件一。附修正「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八條及第六條附件一 部長 江宜樺

www.lawtw.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