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0年6月24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781號 修正「更正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五點、第九點規定,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更正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五點、第九點規定 部長 江宜樺 更正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五點、第九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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