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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修正「建築師法施行細則」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第十七條 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及各類申請書表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附: 「建築師法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25 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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