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信託行為受託人應依所得稅法第92條之1規定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信託所得申報書 (含信託財產收支計算表、信託財產目錄、信託財產受益人各類所得明細表等)及相關憑單。部份信託業者誤以為『信託財產收支計算表』所得額與『信託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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