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6.住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是否有權制止住戶違規情事。 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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