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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的差別--蔣雅淇解僱案|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勞基法第九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 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換句話說,勞動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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