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監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在台灣,監聽主要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原則上僅限偵查最低本刑為3年以上 有期徒刑之犯罪才可以實施監聽,但是基於現實需要,例外地允許偵查某些最低本刑 ...
通訊保障及監察專區相關資訊 - 法務部 1030629法院辦理通訊監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 1030114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通訊 保障及監察法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 · 1030114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個資緊箍咒與監聽法寶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 產業趨勢- 網管人 ... 2014年3月21日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攸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的保障,且與個資保護有關,此次 修正緣起於去年司法機關監聽國會議員所引發的政治風暴事件, ...
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此項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為維護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發展之完整 ...
楊雲驊的個人資料 - 法學院 / 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 專書中之論文 1.2009,2007台灣刑事法年鑑 : 司法院林永謀大法官榮退祝賀專輯 2.2009,未告知證人拒絕證言權之法律效果 評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909號、95年台上字第2426號、96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2007台灣刑事法年鑑 : 司法院 ...
行政院會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即時新聞) 提供行政院官方發佈的新聞訊息 ... 行政院會今(16)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法務部表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於民國88年7月1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其後於95年5月30日、96年7月11日兩次修正,最近一 ...
通訊保障及監察專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法務部本部:10048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總機:(02)2191-0189 地理位置圖 第二辦公室:10048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總機:(02)2191-0189 地理位置圖 建議使用IE 7.0以上版本 最佳觀看解析度1024x768 隱私權保護宣告 資訊安全 ...
通訊保障及監察專區相關資訊 - 通訊保障及監察專區 1031020IP位址電子郵件等於通保法之適用(雅虎公司) 1031017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有關司法警察機關請求提供特定行動門號小額付費之消費日期、商家、商品、消費金額、交易狀態、交易序號、訂單編號暨商家等消費紀錄以偵辦妨害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 - 司法院 本細則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 之。 第二條. 本法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有線及無線電信,包括電信事業所設. 公共通訊系統及專用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 民國103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1891號令修正公布第1條、第5條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