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僑居國外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 一、適用對象:(一)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居留:1、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被收養年齡應在十二歲以下,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申請定居送件須知 一、適用對象:(一)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依規定許可居留,在臺灣地區連續居留或居滿一定期間,仍具備原居留條件,申請人及其隨同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後2年內,得申請定居:1.有直系血親、配偶 ...
赴大陸相親、結婚-準備之証件及申請辦法(整理) 兩岸結婚第一步:臺灣配偶一方申請單身證明 台灣人民赴大陸地區結婚,須辦理單身證明公證及非親屬證明公證。 辦理手續如下︰ 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三日內之戶籍謄本十份,到各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
陸配來台團聚依親可工作 不需工作證 -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5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兩岸關係條例修法已於14日生效,大陸配偶來台團聚、依親居留期間皆可工作,不需另外申請工作證。 總統於7月1日公布刪除並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司法院大法官 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強制出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暫予收容。一、前條第二項各款所定情形。二、因天災或航空器、船舶故障,不能依規定強制出境者。
法規查詢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公(發)布時間:. 民國90 年04 月09 日. 廢止時間:. 民國98 年08 月12 日 ...
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申請工作許可手冊 - 台南市安平區戶政事務所 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 一、大陸地區人民為台灣地區人民配偶(簡稱大陸地區配偶)來臺事由,申請條件及可否在台灣工作對照 ...
關於大陸地區配偶在台受僱工作之問題- 聯晟法網 大陸配偶經許可在台依親居留者,得向主管機關請許可受僱在台灣地區工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業配合修正「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
大陸配偶來台工作許可一覽 - 弘鼎旅行社 大陸配偶, 依親居留, 符合現行(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所定之申請資格者,得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申請工作許可.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二)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 並可視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就業需求及意願,提供就業諮詢、創業諮詢及職業訓練諮詢等服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