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釋義:第53條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釋義】本條是有關公務員紀律的規定。 一
国家公務員法 国家公務員法(昭和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法律第百二十号) ... 第一条 この法律は、国家公務員たる職員について適用すべき各般の根本基準(職員の福祉及び利益を ...
国家公務員法 - Wikipedia 国家公務員法(こっかこうむいんほう、昭和22年法律第120号)は、国家公務員について適用すべき各般の根本基準等を定めた日本の法律である。1947年(昭和22年)10 ...
国家公务员法_百度百科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 2005年4月27日下午,受人瞩目的《公务员法》草案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中国人大新闻--人民网 2005年4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4). 第十四章退休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 ...
日本「國家公務員倫理法」 第二條 一、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除外。)所稱「職員」, 係指「國家公務員法」(昭和22 年法律第120 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之一般國家公務員(委員、 ...
國家公務員倫理規程(平成十二年政令第百一號)中譯(doc檔案) 第一條 職員(即國家公務員倫理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職員)應以身為國家公務員為 .... 職員因任命權者之要求成為特別職國家公務員等[即國家公務員法(昭和二十二年 ...
擴大公務人員協會協商權之探討-文化大學邱副教授駿彥 日本國家公務員法第一0八條之二與地方公務員法第五十二條皆有規定,機關職員為維持改善其工作條件之目的,得組成公務員協會(日本法律原文為「職員團體」)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國內簡稱國家公務員或公務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之定義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 ...
日本國家公務員倫理法規 第二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除外)所稱「職員」,係指「國家公務員法」(昭和二十二年法律第一二○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之一般職國家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