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 中華民國文化部- 文化法規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古蹟修復及 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 中華民國文化部- 文化法規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緊急搶修、修復、再利用工程及其他相關工程事項。 前項 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辦理事項之內容,準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三條至第八條 ...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5月12日 ... 第2條.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報告書。 六、其他相關事項。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條文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條文.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 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1、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請依照「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之採購,其範圍如下: 一、 勞務 ... 前項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辦理事項之內容,準用古蹟修復及再. 利用辦法第 三 ...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修正草案(101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第一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未修正。 第二 條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B 類有形組-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一覽表 (計畫類). 1.古蹟、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三條規定. 事項). 2.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 遺址、古物之普查、調查研究、出版.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 ,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