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公務員得否依法兼任公營事業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監察人. ...... 是即,公務員 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其兼職係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主義,且其例外必須有 ...
司法院大法官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 ...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銓敍部96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639 號書函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之職員(含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僱人員 ...
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二 公務員服務法係對一般公務員所作之普通規定,在特別性質之公務員本非全部適用,例如該法第二條服從長官命令之義務,在獨立審判之法官,即不能適用,但不能因此即謂法官非為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該法與法官職務不相牴觸部分,仍當然有其 ...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所稱之經理,係指有民法所定之經理權者而言,商號於總 經理之外,所設之經理、協理或襄理,是否 ...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所稱私營商業及經理疑義. ... 公務員得否依法兼任公營事業或 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監察人.
模範公務人員要點 » 人事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102479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247930A00_ATTCH1.doc、0247930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 ...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 交通部 2012年5月28日 ... 公務人員得依法繼承公司股份。但如其為投機事業,或其所有股份總額超過其所投資 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限制 ...
【宣導】有關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暨相關規定-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5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100368301號書函辦理,為避免 公務人員因不諳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而違反禁止經營商業等規定,歡迎同仁至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