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民事事件經第二審判決確定 ,欲核發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應向哪一審法院聲請? 答: 依民事訴訟法399條第2項規定,判決確定證明書,由第一審法院付與之。但卷宗在上級法院者,由上級法院付與之。因此,如判決於第二審法院確定,卷宗尚在 ...
民事訴訟法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視為其住所;無居所或 ...
民事類 - 臺灣高等法院 - 司法院 若於第一審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原告可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若於終局判決後始撤回起訴,則依民事訴訟法第263條第2項規定,原告對同一事件不得再行起訴。
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民事裁判不服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民事訴訟業務. Q 7: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民事裁判不服,可否上訴(抗告)最高法院? 非財產權訴訟事件,第二審判決後,受 ...
中華民國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維基百科 判決[编辑]. 主条目: ... 不過由於中間判決具有拘束終局判決的效力,法院不得於終局 判決作出與中間判決牴觸之認定,因此實務上少見。 當事人就 ...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的上訴金額? - Yahoo!奇摩知識+ 幫幫我~民事訴訟法的第466條「對於財產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不得上訴」這是法條中的所定的要上訴第三審者,金額必需超過新台幣一百萬者才者上訴。可是,我在補習班上課時,老師告訴我們說,法條 ...
民事訴訟法| 第 二 章 第三審程序 法規目錄 -> 民事類暨其關係法規 -> 程序法目 -> 民事訴訟法 民國102年05月08 ... 第466條 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不得上訴 ...
民事訴訟法466條 - 相關部落格
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第3項之規定,目前財產權涉訟案件,當事人如不服第二審法..-阿摩線上測驗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 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不得上訴。對於第四百二十七條訴訟,如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第二審判決,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首頁 > 問答集 > 民事常見問題集 > 一般民事事件問題集 > 民事事件上訴第三審,是否必須 ... 一般民事事件問題集 民事事件上訴第三審,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上訴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法院是否能協助之? 答: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規定,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