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 :::: 第 1 條 本細則依學校衛生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四條所稱專業人員,指具備公共衛生、學校衛生或醫事專業知能之人員。 本法施行前已擔任各級主管機關之學校衛生工作而未具備前項專業知能之人員,各該主管機關應 ...
教育部-法規內容(外部版) 回首頁 網站地圖 PDA RSS 使用手冊 寬螢幕版:::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英譯法規(English) 草案預告論壇 相關網站::: 目前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學校衛生法 【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11月29日 【公布日期】民國102年12月18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2507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9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總統華 ...
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第 24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 心健康之物質。 第 25 條 學校應訂定計畫,每學期定期實施建築設備安全及環境衛生檢查;並應隨 時維護教學與運動遊戲器材設備,開學前應澈底檢修。
臺灣健康促進學校 學校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 | 檢視 學校衛生法 | 檢視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 檢視 教育部補助學校衛生保健活動審查原則 | 檢視 教育部推動社會資源發展學校體育或衛生教學活動原則 | 檢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 | 檢視
::::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 :::: 學校護理人員絕大多數是學校中唯一醫護專業背景的人,而「學校」是以教育為主軸的工作職場。早期的學校護理工作,幾乎很少有法令依據,以致學校護理人員在執行業務上,常因無法令依據而受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好消息】會員專屬中華電信行動上網399方案,反應熱烈,已爭取延長至103年12月底,並開放5個窗口供會員就近辦理。 【好消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預繳104年費1000 ...
精神衛生法 【法規名稱】 相關題庫>> 精神衛生法 【修正日期】民國96年6月5日 【公布日期】民國96年7月4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七日總統(79)華總(一)義字第7007號令制定公布全文52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