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懲戒法 第四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十九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而認為情節重大者,亦 ...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在本法施行前經依法考試及格或依法銓敘合格實授 者,取得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程度相當之任用資格。 前項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由銓敘部會同 ...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0條 (初任人員之分發任用) ...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總統公佈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四日考試院 (76)考壹秘議字第 一二一號令 :「自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六日起 ...
國民旅遊卡使用規定相關疑義問與答(96 國民旅遊卡使用規定相關疑義問與答(96 Author SPEED Last modified by admin Created Date 1/9/2009 3:30:00 AM ...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承保業務常見問題 - 臺灣銀行 Q1. 被保險人離職、失蹤或死亡,分別應自何日退保? Q2. 被保險人破月調職,應如何辦理轉保手續? Q3. 被保險人奉派執行職務失蹤,機關仍按在職期間支給全部待遇支給,是否應辦理退保? Q4. 被保險人因長期請假或曠職而停發薪津,是否應辦理退保?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 現行公務人員之權利、義務與福利一覽表 二、義務: 類別 說明 適用法規 忠實守法義務 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公務員服務法 保守機密義務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 Test Page for Apache Installation on Web Site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 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 或留職停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