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立合約人 乙方為承攬 (辦) 甲方主辦之: 雙方同意約定如下: 第 一 條:工程地點:台北巿忠孝東路四段 第 二 條:工程範圍:如附圖說、詳細價目表或補充說明文件 。 第 三 條:新台幣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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