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事項: 防止商號負責人因違反與公職人員之二親等親屬應迴避之 規定,致遭高額罰鍰之情形發生,爰有必要就本局辦理之採 購案件,加強相關法規之宣導與運用。 (一)政風室於監辦採購案件時,於開標現場作口頭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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