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大寮鄉永芳國民小學調班實施辦法 一、依據縣府95.06.19府教學字第0950128616函辦理。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班級導師抽籤決定。班級依規定編定公告編班名冊後,於七日內以公開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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