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實 訴願人與楊璧榕君及胡家豪君係澐達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澐達汽車公司)法定清算人,該公司滯欠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以上含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計新臺幣(下同)4,252,086 元,已達限制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之標準,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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