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公告後10日內、或刊登於金門日報之日起7日內,將意見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金門縣政府財政處(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傳真:082-311021、E-mail:linjiayi@mail.kinmen.gov.tw)參考。 總 說 明: 配合本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將「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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