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謝國樑與郭台銘 在這兩個案例中 很可惜的是法院的作法都無人提出檢討 法界應正視有錢有勢者利用訴訟程序逹到欺壓弱勢者的目的 法律不是講求公平正義理念嗎 至少在此二案例中 我們看不出公平正義何在 習法者不主持公道 民眾僅能訴諸公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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