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7年,為了統一事權、強化組織功能及推動國家公園之勤務需要,正式成立「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將原本6個「國家公園警察隊」(陽明山、雪霸、玉山、墾丁、太魯閣、金門)改隸為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各警察隊,下設各小隊。
e-info.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