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林進財會計師 違反會計師法事件,受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處分,因未依法 提起覆審而告確定。 依 據:會計師法第46 條。 公告事項: 一、林進財會計師受託辦理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受查公司)91 年度財務 ...
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