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02.09.26.》製造、輸入、販賣偽、禁、劣藥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民眾生活及用藥安全,為加強查緝販賣偽劣假藥,本署責成所屬檢察署嚴格查緝,並指揮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2年9月25日實施同步查緝作為。
www.tph.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