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蔡文居、黃文鍠╱台南報導〕喧騰一時的台南運河景觀工程弊案及新吉工業區開發弊案,台南地院昨天宣判,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及前都發局長董美貞在新吉案中分別被判處兩年、九年徒刑;運河弊案則出現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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