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安全互助救難服務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体,比推行社會服務,增進 社會安全,改善交通狀況,協助災難處理,災害緊急救援協助,山難.海難.車禍處理,疏導交通 全省各大隊和辦事處: 北部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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