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自辦午餐學校學生午餐費補助實施要點 一、目的: 為補助本縣自辦午餐學校之無力支付午餐費的國民中小學學生,以保障其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凡本縣自辦午餐學校之國民中小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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