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2年1月1日起健保補充保費實施,在職業工會參加健保者則免扣執行業務所得及兼職所得之補充保費,需要加保證明或繳費證名請洽本會。-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實施,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實施,勞工應依法參加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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