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亞太暨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章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桃園縣亞太暨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促進桃園縣地區經濟、文化、教育之繁榮為宗旨,民間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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