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於本會合約醫院住院治療之早產兒(凡37週以前出生,體重低於2500 公克之早產兒)。 2. 早產兒家庭有經濟困難者。 3. 符合以上兩個條件者,請洽各合約醫院社工師評估。 認識基金會 我們的服務 早產兒醫療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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