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條件 凡年 滿15足歲,且於保險事故發生日當天已設籍於要保人行政轄區 滿六個月 以上者。 保險期間 自100年07月01日0時起至100年12月31日24時止 保險範圍 新竹縣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遇外來突發事故並以此意外傷害事故(包含天然災害),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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