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中學補校兼任人員其工作補助費支給標準另以附表訂之(如附表二) 十六、本要點有未盡事宜,應依教育部及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附表一:新北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員額編制表(班級數以高中部、國中部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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