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仲介人員(淡水區),不動產經紀人,1.負責開發不動產的買方及賣方或租賃雙方,促成雙方交易達成2.提出房屋樣品、目錄或服務方案,以期引起預期買主之興趣,進行業務銷售推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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