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確保動物健康,防止人畜共同傳染病及 動物疾病蔓延,並維護其產品衛生,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條及第 八條規定,特設動物防疫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三條 本所置所長,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承縣長之命,兼 ...
www.rootlaw.com.tw